转载
本文通过引用权威数据,以及相关双边协定等法律法规,试图一窥境外资本投资中国市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等常见集团企业组织架构模式中香港公司的特别作用,与各位朋友切磋、探讨。挂一漏万之处,还请读者包涵,并提出宝贵意见。
香港 vs 内地:香港的核心竞争力
一、香港与内地相较,有四点核心竞争力:自由市场,廉洁政府,先进税制,以及法治社会。
1自由市场
在2016年传统基金会 (The Herritage Foundation)全球经济体自由指数排名 (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中,香港连续22年排名全球第一,而内地排名仅为144位。
2廉洁政府
2015年 全球贪腐观感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显示,在参与排名的167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排名18位,仅次于美国;中国内地排名83位。
3先进税制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赋税环境报告》(Paying Taxes 2016)显示:香港税收制度全球排名第4位,而中国内地排名132位。与内地相比,香港有税种少、税率低、税制简单等明显优势。
4法治社会
香港司法体制属于普通法系,有着数百年案例积累,法律制度超稳定,且与世界主要资本市场(纽约、伦敦等)法系相同。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享誉国际:
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第六版国际仲裁调查》显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在全球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伦敦与巴黎。
二、香港 & 内地:“超级联系人”的地位
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与外国市场之间的“超级联系人”,享有《内 地 与 香 港 关 於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CEPA)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等制度安排下的优惠待遇。
1. 《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
最新版CEPA服务贸易协议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香港企业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负面清单的优惠待遇,向香港企业开放内地全境,开放服务部门将达到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部门的95.6%。
在开放的服务部门之中,62个部门实现国民待遇,且在使用负面清单的领域,限制性措施仅120项。
2. 《陆港税收安排》部分条文解读
解读:通过香港公司控股内地公司,可以仅在香港征税。
解读:内地子公司支付给香港母公司的股息,可以仅在香港征税。
解读:内地子公司支付给香港母公司的利息,可以仅在香港征税。
解读:通过VIE结构控制内地公司,可以仅在香港征税。另根据《第四议定书》,飞机和船舶租赁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5%
以上为通过香港公司投资中国市场制度优势的简要梳理。
编辑:blairlam22
专业律师推荐
【蒋采颖律师】
蒋釆颖律师(持中国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131895734)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研读中国、香港和英国法律。她曾先后就职于香港和美国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和香港法律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其中包括在全球排名前十大之一的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服务多年,专注于企业上市融资。
蒋律师目前是香港中国法律公会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香港证监会第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持牌人。
蒋律师长期从事与企业融资及中港跨境案件方面的业务。谙熟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精于处理企业各类法律事务,曾先后被香港和内地多家中港跨境企业聘任为公司法律顾问。蒋律师同时还参与协助多家民营企业到香港成功上市,主要包括恒大地产、深圳佳兆业集团、玖龙纸业集团及悦来客栈等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